(一)持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书,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三项满足其一即可):
1.持有医师执业证及医师资格证的在职医师;
2.持有护士执业证及护士资格证的在职护士;
3.持有美国AHA或市级急救中心颁发的急救证书。
(二)已报名半程马拉松项目的参赛选手(没报名视为无效申请)。
(三)身心健康,有责任心,热爱公众急救事业,有奉献社会的精神,心理素质良好,处变不惊,不以追求个人成绩为目的,符合竞赛规程及报名须知的相关规定。
(四)自愿加入佳木斯马拉松急救跑者服务工作,近三个月内保持良好的跑量及体能训练,具有至少3次马拉松完赛经历,严禁在比赛前一天进行10公里及以上距离的赛事或跑步训练,没有背靠背参赛安排。
(五)本次急救跑者的配速组别将根据实际招募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组委会公布的结果为准。所有入选者需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和调剂。
(六)赛前所有急救跑者都必须接受组委会组织的心肺复苏培训,收到录取通知的急救跑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且合格后,方可领取装备,否则将视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
(七)遵守急救跑者相关要求,包括:赛道上专注于观察参赛者状况,严禁佩戴耳机、长时间电话闲聊等可能影响急救的行为;严禁急救跑者在赛道上给选手服用任何药物;急救过程中禁止拍摄图片、视频;急救跑者不能同时在赛事中承担其他职能,如:官方配速员、私人配速员等。
(八)同意赛时按要求统一穿着组委会提供的指定服装及佩戴相应的醒目标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配合完成赛前签到、集结、赛后互动等环节,并配合赛事组委会的公关活动。
(九)配合赛事组委会及赛事组委会授权的商业合作伙伴的相关宣传推广(包括官方活动、媒体采访、照片影像使用等)。
(十)如发现报名资料造假者,赛事组委会将取消其本届以及下一届佳木斯马拉松参赛资格。
(十一)急救跑者不参与赛事排名。
(十二)本次急救跑者招募将依据实际招募情况调整,以官方最终公布结果为准,录取结果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